司法案例:自燃事故经调查,属于非法改装车行为

发布日期:2023-08-23 10: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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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1日下午,保险公司接到标的车主扬先生报案称:其在驾驶标的车(奥迪FV*轿车 )行驶至某路段时,突然发现大量浓烟从发动机处冒出,随即停车灭火处理,故申请理赔。


2022年1月25日,天信公估接到该案的自燃调查委托,秉承“公平、公正和中立”的作业原则,对该案调查经过如下:


1、面访车主


2021年1月26日,在某地约见了车主扬先生,据其所述:事故当天下午,载着朋友四人前往饭店吃饭,行驶到进村路段时突然闻到很大异味,同时有烟冒进驾驶室内,于是便停车打开发动机盖,看到马达附近有火星后便用灭火器扑灭,随后便拨打了保险和火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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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据车主介绍:2021年9月在汽车音响店安装了低音炮功能,并未做其他加装设备,同时并为调查员出示了支付记录。


2、车辆查勘


随后调查员便对标的车进行勘验,发现:

1、发动机舱进气管有一节蓝色接管,并连接一个类似散热风扇的装置,明显为加装;

2、启动马达外观及马达周边未见火烧痕迹,未见异常。

3、围绕蓄电池加装有一根红色电源线,电源线连接有保险丝,观察该红色电源线完好无损,未见异常。

4、左前大灯后方缠绕多根电源线,为改装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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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员获取车主事发时通话记录,通话记录在出险前3个小时,未见异常。


调查员从车主手机获取到事发时发动机舱冒烟视频,冒烟位置为启动马达,未见火苗及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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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走访汽车音响店


2022年1月27日,调查员到某音响店了解标的车加装音响功放的情况,经了解,当时负责该安装的师傅已回家过年,未能与其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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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4日,调查员再次来到某响店面见该维修工,该维修工确认了安装该音响功放,向调查员展示相同的支付记录,并强调功放线有保险丝,除此之外并无参与其他加装或改装。


4、走访奥迪4S维修工程师


车主向调查员反映,本次事故造成变速箱离合器及电脑部件受损,无法正常挂挡,4S店报价超三万。经网上查阅资料,该款奥迪A3变速箱故障普遍存在,为奥迪A3通病问题,根据启动马达工作原理,与变速箱并无直接关联。调查员认为启动马达并无受损,因为发动机启动后马达不再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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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1日,调查员到珠海某奥迪4S店与维修工程师交流,其判断初步与启动马达无关,与变速箱机电控制单元(独立零部件)有关,并向调查员出示有可能受损的零部件构造图。


5、走访标的承修厂


2022年2月23日,调查员来到标的车承修厂核实受损配件,发现启动马达并无受损,证实了与冒烟无关,调查员让维修厂师傅拆解启动马达下方的变速箱控制单元,并分解,发现该控制单元内部已经短路损毁,与网上查阅的通病问题资料吻合,该问题在各大网络及汽车论坛均有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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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调查总结


本案经过调查取证,核实原因为电器故障及质量缺陷导致,本次事故未见起火燃烧,并存在改装线路行为,不属于保险责任。


2022年2月23日,天信公估出具粤C8××**自燃调查报告,对案涉保险车辆发动机舱冒烟事故,“核实原因为电器故障及质量缺陷导致,本次事故未见起火燃烧,并存在改装线路行为,不属于保险责任,建议承保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对商业险作拒赔处理”。


2021年3月25日,被保险人不认同拒赔原理,于是提起了诉讼。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案涉保险车辆的事故是否属于保险人责任免除范围。


法院认为:案涉保险车辆事故发生后,被告委托第三方机构天信公估公司,会同原告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了调查,核实原因为电器故障及质量缺陷导致,并存在改装线路行为,对此,原告没有异议。


最终,经法院判决:事故原因属于不负责赔偿的事项,驳回原告杨先生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