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案例:改变车辆使用性质,保险公司拒赔

发布日期:2023-08-23 11:12:02

导语:随着网约车的盛行,为增加额外收入,一些车主将家用车辆用于网约车载客。那么,车主若擅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能否拒赔呢?近日,珠海市金沙湾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1年6月,保险公司接到标的车主余先生的报案称:在回家途中不幸碰撞路边树木,造成两名乘客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交警认定余某负全责。


QQ浏览器截图20230823110752.jpg


前期疑点:前期事故定损同事发现乘客与车主互不认识,调查岗同事在交警大队取证时发现标的车主为哈啰车从业者,伤者以疫情为由暂不想做相关调查,事故是否为真实发生?标的车是否存在非法营运的事实?


2021年9月,天信公估接到该案的调查委托,秉承公平、公正和专业的作业原则,对该案调查经过如下:


调查思路分析:事故发生已有两月有余,调查取证难度较大,目前车主不会主动配合处理案件,本案需从三者乘客取证作为突破口,提供平台证据。


一、走访交警大队


由于交通事故认定书模糊不清,无三者乘客人伤资料,于是调查员首先走访了交警大队,翻拍了事故认定书,并且获得了三者乘客的联系方式。


QQ浏览器截图20230823111013.jpg


二、联系乘客


1、调查员首先联系了乘客王先生,了解到:王先生目前伤势已经恢复得差不多,医药费是由司机垫付的;调查员进一步想要了解订单详情,伤者表示该平台是由另外一个老乡手机下的单。


2、调查随机联系了另外一名伤者,据李先生所述:事故当天11点,用哈啰软件叫的车,由某药店到某厂,途经沙美社区时出险,现场报的交警,由于中途出险,车辆受损无法继续行驶,本订单由平台客服取消,取消后未能从平台上看到本标的车牌信息。从客户提供的订单显示“特价车”识别,该类订单为短途订单业务,排除顺风车的可能性。


QQ浏览器截图20230823110904.jpg
QQ浏览器截图20230823111037.jpg
QQ浏览器截图20230823110917.jpg
QQ浏览器截图20230823110752.jpg


通过乘客发来的打车信息,调查员分别确认了打车时间、行驶路线、出险地点以及出险车牌。


三、调查结论


根据上述证据材料分析,本案碰撞事故真实,被保险人余某于2021年6月驾驶标的车粤C****,在哈啰平台获取订单王先生和李先生两名乘客,车辆至沙美社区路段出险。此行为已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属营运行为,导致风险增加,根据保险条款相关规定,建议保险公司对本案做拒赔处理。


2021年10月,保险公司出具《拒赔通知书》。


随后,余某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付参保车辆此次出险的全部损失。


法院判决:


经珠海市金沙湾区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余某将被保险车辆的使用性质从家庭自用变更为哈啰接单的行为,并且下班后接单的路线明显偏离了回家线路,在客观上显著增加了被保险车辆的危险程度,属于改变车辆使用性质的行为。而且余某并未将该事实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导致保险公司未能通过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的方式行使相关权利。


因此,在车辆出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拒绝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有据,法院据此依法驳回了余某的诉讼请求。